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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化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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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111.7.25 行政人員教育訓練-法制作業與實務:
一、大綱含範例
二、範例 1/2/3/4/5/6/7/8/9/10/11 右 1/2/3/4/5/6
貮、全校辦理法制作業案,說明如下:
一、本校113學年度(113.8.1~114.7.31)法規檢核機制規劃案經112學年度第六次行政會議通過在案。
二、各單位修訂相關辦法時,應注意以下三個步驟:
(一)參見「法制作業辦法」(點我下載),了解基本規範。
(二)參見「法制作業注意事項」(點我下載)、「法規格式設定」(點我下載),了解與確實設定辦法格式。
右列為格式範例供參:法規制定案範例 法規修正案範例 法規廢止案範例
(三)參見「113學年全校法規決議層級表(112-6次行政會議通過).docx」,提送各級會議討論。
三、各單位預告修訂法規時務必依據前述說明辦理,以提升公文效率,亦有助於各級會議之進行。
四、依110學年度第三次校務會議決議:各單位提出法規修訂時務必註明「草案」二字以為與現行辦法區隔,各次會議議案亦依以原則辦理。
五、法規修訂之程序,請依秘書室內控文件所述辦理,相關文件請至佛光大學內部控制制度管理平台。
( 1150-006-1法制作業—法制作業規劃/1150-006-2法制作業—修正暨廢止案/ 1150-006-3法制作業—制訂案)
叁、各單位分層負責明細表(110學年度修正版)
一、共同項目為全校各單位適用,學院係為共同業務項目故統一版本。
二、本表依權責劃分為主辦單位(承辦、二級主管逕予同意辦理)、一級主管(單位主管審核、校長授權辦理)、校長(含授權由主任秘書決行)三個層級,做為各項業務推動之程序依據。
三、本表配合組織調整、各單位設置細則、單位之職務調整修正。
110學年度起分層負責明細表。
110學年度起分層負責明細表完整版.pdf
110學年度起分層負責明細表完整版.odt